长春医保-工伤病人康复治疗方案(截肢)
一、住院标准:
上下肢截肢术后,伤口愈合1周,生命体征稳定,无严重感染及出血征象。
疼痛视觉模拟量表(vas)≥3 。
二、康复计划
(一)功能评价
1.躯体功能评价:肌力评价、关节活动度评价、感觉评价、肢体形态评价、疼痛评价、平衡评价、步态分析、adl评价、辅助器具适配性评价等。
2.精神心理评价:人格评价、情绪评价等。
(二)康复治疗
1、物理治疗
⑴运动治疗:残肢被动运动、关节松动、牵伸、主动运动、肌力及耐力训练,残端负重训练、感觉训练、平衡与协调训练等。
上肢截肢还包括上肢协调运动训练、假肢穿戴与使用训练等;下肢截肢还包括渐进负重训练、过渡假肢站立负重训练、减重步行训练,穿戴假肢步行训练、平衡训练等。
⑵物理因子治疗:
用于截肢残端的消炎、消肿、镇痛、预防瘢痕和组织粘连等:
残端肿胀:选用冰敷法、气压治疗、超短波疗法等。
残端伤口感染:选用超短波疗法、紫外线疗法、电磁波治疗等
残端疼痛:经皮神经电刺激、中频电疗法等
残端瘢痕:超声波疗法、音频电疗法、蜡疗法等
预防残肢肌萎缩:神经肌肉电刺激、肌电生物反馈疗法等
⑶ 水疗: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进行水中运动治疗。
2.作业治疗
上肢功能训练、手功能训练、假肢使用训练、adl、家务劳动训练、感觉训练、功能性作业活动训练等。
3.中医康复治疗
⑴针刺疗法:以缓解疼痛为目的取阿是穴,包括体针、电针、头针等。
⑵推拿治疗:以疏通经络为原则,以残肢为主要施术部位,手法施以按、揉、擦等。
4.心理治疗
心理支持、心理适应训练、情绪调试等。
三、出院标准
生命体征平稳,假肢安装完成并符合以下条件:
1.已达到康复住院时限。
2.已达到预期康复目标。
3.残端愈合良好,皮肤无破溃感染。
※※无残缺肢体幻觉痛及残端神经疼痛。
※※回归社会的技能培训;回归家庭的适应性指导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