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医保-工伤病人康复治疗方案(脊柱脊髓损伤)
脊柱脊髓损伤
一、住院标准:
伤后经临床治疗后,生命体征相对稳定,并符合下列条件:
1、脊柱稳定者,经手术或保守治疗后2~3周,仍有疼痛视觉模拟量表(vas)≥3以上和/或神经功能障碍(如下);
如:a、损伤平面以下关键肌肌力?级以下;
b、损伤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减退或消失;
c、损伤平面以下伴有不同程度的痉挛;
d、排便功能障碍;
e、性功能障碍。
2、脊柱不稳定者,经手术减压及脊柱内固定术后4~6周,仍有神经功能障碍;
如:a、损伤平面以下关键肌肌力?级以下;
b、损伤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减退或消失;
c、损伤平面以下伴有不同程度的痉挛;
d、排便功能障碍;
e、性功能障碍。
3、上颈段脊髓损伤者,经临床治疗6~8周,脊柱稳定,无严重呼吸功能障碍。
二、康复计划
(一)功能评价
1.躯体功能评价
2.精神心理评价
(二)康复治疗
1.物理治疗
(1)运动疗法:胸1以上平面脊髓损伤(四肢瘫)急性期主要进行良肢位摆放,关节被动活动,肌肉牵拉,上肢残存肌肉肌力的训练,呼吸训练等。早期康复阶段主要进行血管舒缩训练(起立床训练),平衡功能训练(坐位平衡,垫上平衡,轮椅上的平衡),转移训练(床与轮椅间的转移。后期康复以轮椅操作训练和站立训练为主。1次/日。
胸1及胸1以下平面脊髓损伤(截瘫)急性期主要进行良肢位摆放,关节被动活动,肌肉牵拉,上肢残存肌肉肌力的训练,呼吸训练等。
早期康复阶段主要进行血管舒缩训练(起立床训练),平衡功能训练(坐位平衡,垫上平衡,轮椅上的平衡),转移训练(床与轮椅,轮椅与凳,轮椅与地面间的转移),躯干残存肌肉和双上肢肌力训练,呼吸训练。
后期康复主要进行站立训练(通过辅助器具或治疗师的帮助),借助重心移动式步行矫形器、膝踝足矫形器、踝足矫形器等进行步行训练,耐力增强后可以进行跨越障碍训练,上下台阶,摔倒后起立训练。1次/日
(2)物理因子治疗:根据功能需要选用超短波疗法(改善血液循环)、痉挛肌电刺激(解除痉挛,降低肌张力)、红外线(用于压疮的预防与治疗)等1-2项,1次/日
(3)水疗: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用
2.作业疗法:包括床边训练、日常生活活动训练、轮椅训练、上肢功能训练、耐力训练、辅助器具配置及使用训练、功能训练指导。根据患者功能需要选择相应的训练项目,1次/日。
3.行为心理治疗:对存在心理、行为障碍者进行治疗,1次/日。
4.中医康复治疗:包括针灸治疗、推拿治疗、电针、穴位注射等,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应用。
5.辅助技术:颈椎损伤患者早期需配置头颈胸矫形器,胸腰椎损伤需配置胸腰骶椎矫形器。部分颈、胸髓损伤患者需配备防压疮垫、床垫。
三、出院标准
颈髓损伤
a急性期(8周内)。b早期(恢复前期)训练(8周-3个月)。c中期康复(恢复后期3个月-6个月)。d后期康复(6个月以上)。
胸髓损伤4-6个月
腰髓损伤3-4月
出院标准:
生命体征平稳,病情稳定,并符合以下条件:
1.已达到康复住院时限。
2.已达到预期康复目标。
康复目标:
a c4以上损伤,康复目标:用口或下颌控制电动轮椅。
b c5、c6、c7、损伤,康复目标:独立使用手动轮椅及一般性的生活自理。
c 1、t1、2损伤,康复目标:轮椅、体位转移、独立大小便。
2、t3?t12损伤,康复目标:借助背甲、支具、拐杖,站立。
3、l1?2损伤,康复目标:借助支具、拐杖,站立、进行家庭功能性行走。
d 家属或护理人员的康复培训:体位护理、二便管理、体位排痰、吸痰器的使用、关节被动运动、褥疮防治等培训
3.无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已控制。
4.如已达到住院时间,但病情仍需继续住院康复者,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。
